长春师范学院2012年吉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
文科:
音乐学综合最低分409;
音乐表演综合最低分484.38;
舞蹈学综合最低分515.2;
美术学综合最低分524.6;
艺术设计综合最低分533.2;
动画综合最低分524;
绘画综合最低分530;
动画(动漫设计与制作)综合最低分490.6;
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最低分575;
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最低分556.1;
戏剧影视文学综合最低分510.9;
广告学综合最低分525.2;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最低分506.4;
艺术教育(空中乘务与礼仪)综合最低分496.61.
理科:
动画(动漫设计与制作)综合最低分426.4;
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最低分532.9;
戏剧影视文学综合最低分514.1;
广告学综合最低分503.4;
艺术教育(空中乘务与礼仪)综合最低分485.64.